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刘振国作为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
守的工作态度,独立、认真地行使职权,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本人
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薪酬考核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振国,男,1967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级葡萄酒评委。曾任万达集团秦皇岛万达酒业有
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五粮液控股邯郸永不分梨酒业副总经理(主管销售)。现
任中国酒业协会副秘书长兼市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委员,2020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本人自查确认: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外,
未在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本人与公
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利害关系,亦
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刘振国 3 3 0 0 2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股东会、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审慎研究,会前充分了
解议案背景,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必要沟通,结合行业经验与专业判断发表意见,
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及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投赞成票,未提
出异议、弃权或反对意见。
报告期内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专门委员会类别 未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0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发放等事项进行审核,
确保薪酬考核与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及个人履职贡献相匹配,程序合规、结
果公允。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会议前主动获取审议资料,充分了解财务、内
控及审计相关事项,会上认真审议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内控评价等议案,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督促审计工作规范开展。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关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生变化。
本人认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议案审议及决
策均履行了必要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
对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相关议案在形
成独立董事专项审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职程序规范。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较
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情况良好,
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经营规范运行。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了解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
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缺陷整改、风险管控等事项提出监督建议;与年度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实施进度及审
计结论等事项充分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协调作用,推动年度财务审计、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规范、高效完成。
(三)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现场履职工作,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超过 15 天,通过实地调研、参观生产经营场所、参与行业交流及公司相关活动
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业务发展情况,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有效沟通。本人年度现场履职时间及履
职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切实发挥监督与专业
指导作用。
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及时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及
重大事项进展,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部门在会议组织、资料提供、疑问解答等方面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
履职提供了必要支持和便利条件,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有效履职。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关注中小股东诉求,通过股东会交流、投资者沟通渠道、公
司信息披露等途径,倾听中小股东意见建议;在审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涉及
股东利益事项时,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确保决策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关注与审慎核查,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发表独立、明确
的判断意见,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安徽迎驾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公司整
合资源,进一步优化资产和管理结构,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涉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
求,内控制度执行有效,能够保障公司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与监督,认为公
司定期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在
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执业规范,能
够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涉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不涉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涉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发表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回避表决。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岗位职责、行业水平、
地区薪酬环境、公司经营规模及业绩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薪酬水平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依托行业专业经验推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与充分支持,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
职权利,为独立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利益为出发点,持续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利润分配、
重大投资等事项;2026 年 5 月本人将连续任职满 6 年卸任,我将持续支持和关
注公司发展,为公司实现 “建设美丽迎驾、智慧迎驾、文化迎驾、幸福迎驾,
成就百年品牌”愿景建言献策。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振国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程雁雷作为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独立、认真地行
使职权,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法律方面的专业优势和
独立作用,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研读和讨论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
独立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程雁雷,女,1963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安徽省法学会副会长、
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本人严格自查,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接受公司及关联方超出独立董事津贴外的额
外报酬或利益。本人独立性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能够独立履行
职责。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程雁雷 3 3 0 0 2
本人亲自出席全部会议,无委托、缺席情形。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会上
就议案合法性、合规性及对中小股东影响等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审慎行使表
决权。对报告期内所有股东会、董事会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弃权或反对情
形,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专门委员会类别 未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战略委员会 3 3 3 0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0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提交提名委员会审议事项,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
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时刻关注公司现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影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3 次,出席率 100%。
结合公司行业特点与发展阶段,从法律合规与风险防控角度,对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经营规划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专业意见;推动公司战略
决策合法合规,兼顾发展与风险平衡。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就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查,独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专项意见,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监督与专业把关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常态化、有效沟通,
定期与内部审计部门交流,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内部审计发现及整改情况,
督促内控体系持续完善;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
政策执行、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及关键
审计事项,独立判断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反馈,督促落实整改,保障公司财务运作规范。
(三)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 15 天。通过参加会议、实地
调研、生产经营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合
规管理等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参与权与监督权,及时、全面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信息,对疑问事项及时解答说
明;积极配合现场调研、沟通交流,定期通报经营动态与重大事项进展;董事会
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高效协调,为会议筹备、材料提供、意见反馈等提供良好支
持与便利条件。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关注中小股东诉求,通过股东会交流、投资者沟通渠道、公
司信息披露、关注网络舆情等途径,倾听中小股东意见建议;在审议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等涉及股东利益事项时,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确保决策公平公
正,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
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履行关
联方回避表决与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程序。经核查,关联交易真实、合规、公允,
不存在非公允利益输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安徽迎驾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公司整
合资源,进一步优化资产和管理结构,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涉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
求,内控制度执行有效,能够保障公司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与监督,认为公
司定期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在
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执业规范,能
够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涉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不涉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涉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发表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回避表决。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岗位职责、行业水平、
地区薪酬环境、公司经营规模及业绩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薪酬水平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勉、独立、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在董事会决策、专
门委员会工作、独立监督、合规审查等方面积极作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推动
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结构完
善,董事会及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高度重视,为我们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有力
支持。
做好以下工作:
高决策与监督能力;
配、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事项,重点监督潜在利益冲突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治理完善提供专业支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保障独立履职有效性;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与 “建
设美丽迎驾、智慧迎驾、文化迎驾、幸福迎驾,成就百年品牌” 愿景实现。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程雁雷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王善勇作为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独立、认真地行
使职权,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凭借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担
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研读和讨论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
独立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善勇,男,1988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先后获得安徽省研究生教学成果一等奖、安徽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
等奖项,连续多年入选 Elsevier(爱思唯尔)
“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和美国斯
坦福大学发布的全球前 2%顶尖科学家榜单。2023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外,未在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
形,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性的
规定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王善勇 3 3 0 0 2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
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均投了赞
成票。
报告期内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专门委员会类别 未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前充分获取决策资料、问询相
关事项;会上认真审议议案、发表专业意见,重点关注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
有效性及外部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推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完成
监事会取消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相关制度安排,保障公司治理规范。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重点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保
决策程序合规、标准公允。
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相关议案在形
成独立董事专项审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
序开展。
报告期内,本人依托会计专业背景,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财务核算、内控
执行等事项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常态化、
全过程沟通,对重点审计领域、关键会计处理等进行审慎核查与专业提示,推动
内外部审计有效协同,保障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提升财务信息披露
质量。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组织下,参加了 2025 年业绩说明会 2 场,通过网络互
动方式与中小股东就经营业绩、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利润分配等事项充分交流,
认真回应投资者关切,畅通沟通渠道,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 15 天。通过参加会议、实地
调研、生产经营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合
规管理等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利用本人的财务专
业知识,为公司员工、客户等相关方开展财务管理培训。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参与权与监督权,及时、全面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信息,对疑问事项及时解答说
明;积极配合现场调研、沟通交流,定期通报经营动态与重大事项进展;董事会
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高效协调,为会议筹备、材料提供、意见反馈等提供良好支
持与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
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安徽迎驾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公司整
合资源,进一步优化资产和管理结构,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涉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
求,内控制度执行有效,能够保障公司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与监督,认为公
司定期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在
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执业规范,能
够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涉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不涉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涉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发表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回避表决。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岗位职责、行业水平、
地区薪酬环境、公司经营规模及业绩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薪酬水平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明确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利用自身会计背
景和专业经验,促进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维
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同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高
度重视和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为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性原则,持续加强学习与调研,深化对公司业务
的理解,提升专业决策能力;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关联交易、投
资者回报等重点事项的监督,持续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稳健高质量
发展,为实现“建设美丽迎驾、智慧迎驾、文化迎驾、幸福迎驾,成就百年品牌”
愿景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