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马书龙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书龙,男,1964 年 11 月生,本科学历,一级律师。现任河南金学苑律师
事务所主任;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资料员,河南省
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兼任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野纺织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以通讯
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方式出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的次数
席次数
数 议
马书龙 9 9 7 0 0 否 5
本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
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 2 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8 次会议,以及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召开的 3 次会议。出席
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出席率 100%,无缺席情况。
履职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审慎独立原则,深入研读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
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及战略发展等相关情况;结合自身
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负责地提出建议,2025 年对公司董
事会及专门会议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切实发挥
独立董事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撑作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全力推动公司治理合法合规、
科学有序。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积极参与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全年累计出席 8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3 项议案,议案涵盖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计计划、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聘任
审计机构、内控检查工作方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
经验,对各项议案深入研究,确认各项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与监管要求后,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筑牢根基。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我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出席并主持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其中包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项进行审议。经过严谨细致的分析,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高管薪
酬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提供有力支撑。
作为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 3 次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 4 项议案,包含 2025 年度预算方案、2025 年投资计划、投资建
设商登高速青州大道出入口新建工程项目以及投资中原高速“一轴一廊”交通基
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建设项目,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
展趋势等方面分析,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一步审议,助力公司战
略目标顺利实现。
本人全年出席并主持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5 项议案,对拟
补选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合规性审查,并从候选人
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考察,充实公司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力量;审议了
放弃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认为
放弃此次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过审慎细致的考量,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
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与审计机构就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范围、时
间安排、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沟通,深入、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履行了重要的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同时,本人
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报告期内,
我参加了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文字互动形式,与公司多位领
导一同就投资者关心的业绩、业务布局等问题答疑解惑,从合规与风险把控角度
提供专业解读。助力公司与投资者顺畅沟通。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议,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和财务状况。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调查、获取议案等各类资料提供便
利,确保在会前充分审阅,保证依法行使职权,审慎做出决策。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公司 2025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结合
交易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放弃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
为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造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没有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审议了所有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情况,对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无异议。审议了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均通过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勤万
信”)相关业务资格、人员信息、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意见,
认为中勤万信具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需要。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等,并发表了
同意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
政策及考核标准;对《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进行审议,
认为公司购买董责险有利于降低运营及管理风险,促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并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过去一年,我以专业素养为基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重点关注公
司治理规范性、重大决策合法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及信息披露合规性,独立、勤
勉、审慎履行职责。认真参与各项会议审议,对公司内控建设、风险防控、合规
运营等方面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较好完成年度独立董事履职工作。
未来,为更好适应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我将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紧跟
行业转型趋势与监管最新要求,在公司战略规划、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深度参与、
主动作为,与公司各部门紧密协作,为公司稳健发展、股东权益保障及公司治理
水平持续提升贡献更多力量。
独立董事:马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