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蔡春)
西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积极、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蔡春,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二级)、博
士生导师,自2020年11月起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主要工作
经历:1987年6月至2020年11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工作,历
任会计系助教、讲师;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会计系(学
院)系副主任、副院长、院长、教授;会计学院院长、教授、
博导;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导;会计学院,教授、博导;
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78)独立董事;中国
审计学会原副会长、中国成本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审计学
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学术职务。
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华西证券主要股东单
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华西证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2025年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
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情况
次。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
职责,就提交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阅,在对公司有关事项进
行充分了解后,认真发表专业、独立意见,严谨地行使表决
权。同时,在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5年,本人
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无异议,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 通讯 是否连续 实际出席
独立董事 现场 委托
加董 方式 缺席 两次未亲 投票表 股东大会
姓 名 出席 出席
事会 出席 次数 自参加董 决情况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蔡春 5 4 1 0 否 均同意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委员,年度内共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均仔细审阅会议议案,认
真了解有关情况,为会议决策作出充分准备;在议案审议过
程中,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
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后做好监督,与华西证券
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交流,推动各项议案有效落
实,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
留、反对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各项议案均审
议通过。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华西证券于2025年4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现场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
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通
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等方式,充分深入了解华西证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
控制以及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况。同时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合规、风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调查了解公司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
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现
场开展工作,先后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计划财务部、会计师
事务所等就年度审计关于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
审计程序,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进
行沟通,并针对相关事项提出关注或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
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沟通,每季度听取内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
设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华西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密切关注华西证券经营管理
情况,积极主动履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资料,主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详细了解,并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七)华西证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履行
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华西证券及
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文件以及公
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没有限制或妨碍
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发生。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于2025年4月、股东大会于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进行了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董事会审议和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均认真审阅了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容,并同意将相关内容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华西证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控
规范有效。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于2025年4月、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2025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首席信息官的议案》,同意聘
任李钧为首席信息官。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
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
况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无
异议。
(十)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华西
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及公司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努力保障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客观、全面地反映华西证
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年度工作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华西证券《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依托自身的专业背
景、经验,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长,
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华西证券治理水平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
发展提供更多有益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蔡春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