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6: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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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俊,男,汉族,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1994 年毕业于上海大学,本科
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上海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1995 年 7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上海泛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 年 5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上
海宏仑宇君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
级合伙人,2020 年 8 月至今任宣泰医药【688247.SZ】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
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在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事姓名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大会的次
       次数           数                  议        数
张俊      3      3        2    0    0        否        2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根据相关规定,针对关联交易等特别事项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7 次各委员会会议和 2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在任期间,规定本人参加的会议均亲自出席。
  本人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师
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认真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 2025 年度半年度报告,并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安排
和进展情况,与其积极探讨和交流。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交流与
讨论,认真审阅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内审
工作计划的阶段性总结。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始终
保持独立判断立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到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以及通过电话、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日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同时,通
过浏览公司网站、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动态、重大事
项及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上述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积极与我们沟通
交流,召开相关会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
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本人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
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于 2025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获得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履行审议程序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事前审核,确保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未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3)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获得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高级管理
人员 0 名。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发现有违反公
司薪酬管理的情况发生。
  (5)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已聘任的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获得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7)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8)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范日常信
息披露工作。公司各次信息披露均严格按照有关办法执行,符合信息披露的各
项要求。
  (9)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和
投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在任期间,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对各
自职责范围事项分别进行审议。
  (10)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无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在经营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张俊
(此页无正文,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张俊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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