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申嫦娥,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本人于 2025 年 5 月任职时间满六年,到期后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有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申嫦娥,管理学博士(会计专业财务管理方向),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 月至今在北京师范大学工作,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
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担任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科净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亲自出
席会议,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
经验,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共出
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年
度生产经营情况工作汇报,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就公司
收入利润变动原因、研发费用资本化提出专业意见,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
薪酬情况进行核查,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等议案进行审议,会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及相关
法律法规,并与中介机构、公司管理层沟通探讨。本人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保证
本次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充分探
讨,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风险因素进行
了交流和分析。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内部审
计业务质量提升。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 e 互动平台上
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关注事项并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
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电话会议等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合规运作情
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要事项,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在公司经营、财务、内控合规等方面为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
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资讯,组织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
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
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中关于独
立董事的履职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
交易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相关规
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积极与内审部门、
外审机构就公司年度财务信息、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外审机构进场前召开审计
委员会会议,对外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
度审计重点等进行沟通;在初审结束后,与年审会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沟通,并
督促公司针对会计师提出的问题尽快整改落实。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充分沟通,
确保定期报告可以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会计准则与信息
披露相关规定。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流,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真实、准确,未来需进一步强化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机构具备所需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
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六)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诺内容履行承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情况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按照工作职责及公司相关制度,对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
情况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薪酬与实际
发放情况相符。
(十)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的议
案》及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并核查公司上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实施程序,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丰
富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为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申嫦娥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