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目标达成激励管理制度
(2026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牵引集团战略目标落地,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
度。通过构建以价值创造与业绩提升为导向的精准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团队与员工
潜能,确保集团年度核心经营目标的全面达成,并为长期竞争力注入持续动力。本
制度作为公司年度激励长效机制,部门制定的细则须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框架与原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沃格光电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一)公平公正,业绩导向;
(二)团队协同,目标一致;
(三)分类施策,精准激励。
第四条 本制度由超额激励方案与销售提成方案两部分组成:
(一)超额激励方案:以“超目标、高分享”为核心理念,鼓励团队超额完成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结合现有能力,挑战更高业绩。针对超额完成部分设立专项激
励,结合各业务板块特性分类施策,确保激励与贡献强挂钩。适用于BG、SBU及相
关平台支持部门;
(二)销售提成方案:采用阶梯式提成机制,将销售提成与销售业绩(如销售
收入、销售毛利)直接挂钩,激发销售团队的冲劲,促进公司整体销售目标的达
成,适用于销售SBU。
第二章 超额激励方案
第五条 超额激励方案:
奖项 适用业务范围 定义
营收突破奖 各业务板块 设定高营收攻坚目标,超额完成触发年度激励奖金包。
利润冲刺奖 经营突破/改善型业务板块 设定高利润攻坚目标,根据超额档位匹配递增式奖金包。
针对成功导入头部客户或特殊业务开拓,按客户/项目交付量
客户开拓奖 重大客户突破项目
或订单金额的超额累计贡献,设置阶梯式激励奖金包。
第六条 基础激活条件:
项目 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组织绩效达标 部门组织绩效等级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B 级及以上)
核心指标考核 部门关键核心指标(KPI)得分不低于规定分值
运营无重大异常 年度组织绩效无重大异常扣分项
若出现重大异常,业务板块负责人(如总经理、BG/销售/产品线负责人)根据业务
负责人一票否决权
支持情况,对相关部门的激励资格有一票否决权
平台部门激活条件:除满足以上基础激活条件外,还需达成其部门关键核心指
标(KPI),具体指标由公司根据其职能定位另行设定。
各平台部门关键核心指标(KPI)参照下表,并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进行动态
调整:
部门名称 关键核心指标(KPI)
经营管理中心 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
供应链中心 材料采购降本、采购交付及时率
部门名称 关键核心指标(KPI)
人力资源中心 关键岗位人才充足率、关键岗位人才留存率
智能制造中心 新增设备/新技术评估及改造完成度、系统无重大异常
质量与标准化中心 内外失败成本率、客户满意度
财务中心 归母净利润、经营性净现金流
第七条 激励分配规则:激励奖金的分配遵循“权责对等、有效激励”的原
则,确保奖金分配能够准确反映团队成员的贡献,以下为分配比例核心原则:
(一)中心总经理(BG、SBU、产品线)分配比例由公司总经理进行裁定分
配;
(二)项目制激励补充说明:
不高于20%;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不低于50%,不高于70%;
配,分配比例由业务板块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 核算与发放:核算细则满足发放前提条件,按照项目阶段或年度核算
与发放。
第九条 各业务板块超额激励方案框架如下,具体激活目标值及奖金金额由部
门制定的细则予以明确:
(一)传统显示业务板块
适用范围:传统显示业务板块。
细则确定。分配原则:销售部门、产品线、平台部门按约定比例分配,具体比例由
总经理裁定。
触发,分超额奖(基于超额净利润×比例计算)和冲刺奖(固定奖金包)两档;按
净利率排名分配至各产品线、SBU及平台部门,具体阶梯及金额由部门细则确定。
成熟期业务:净利润目标为正,按实际净利润×对应系数计取激励;
成长期业务:净利润目标转正,按实际净利润×对应系数计取激励;
培育期业务:净利润目标减亏,净利润减亏达成目标比例时(理论不低于
具体目标值、系数和分配比例由部门细则确定。
(二)新型显示业务板块
适用范围:新型显示业务板块。
即触发奖励,同时设置过程攀登奖按累计交付量分阶梯计算;针对其他业务(如
MNT、闺蜜机、其他客户TV等),按单客户/项目订单交付金额分阶梯触发激励。
成熟期业务:净利润目标为正,按实际净利润×对应系数计取激励;
成长期业务:净利润目标转正,按实际净利润×对应系数计取激励;
培育期业务:净利润目标减亏,净利润减亏达成目标比例时(理论不低于
具体目标值、系数、期限和分配比例由部门细则确定。
(三)半导体业务板块
适用范围:半导体业务板块。
利润冲刺奖:
成熟期业务:净利润目标为正,按实际净利润×对应系数计取激励;
成长期业务:净利润目标转正,按实际净利润×对应系数计取激励;
培育期业务:净利润目标减亏,净利润减亏达成目标比例时(理论不低于
具体目标值、系数和分配比例由部门细则确定。
第三章 销售提成方案
第十条 销售提成方案:
提成基数 阶梯式提成方案 销售推进事项 适用范围
销售需积极推进客户回款、库存去化等关键事
根据销售收入 BP 目标达成率(如
以实际销售 项。若出现已开票未按期回款、已发货未开
毛利额为基 票、超期库存、紧急插单生产、临时减量、 销售 SBU
同系数。达成率越高,超出部分提成
数 EOL 损失、MOQ 损失等异常事项,将根据实际
系数越高,激励挑战更高目标。
影响程度对提成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 具体提成系数及阶梯目标值由部门细则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 核算与发放:核算细则满足发放前提条件,每季度首月核算上季度
的销售提成,第二个月发放80%;年度事业计划销售额或者毛利额达成100%,次年
首月发放剩余20%销售提成;若达成超额激励目标,则额外追加。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存在冲突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