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杨弋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弋夫,1959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副教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就职于福建艺术学校、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现任福建省音乐家协会顾
问、福建省钢琴协会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钢琴学会理事、文化行业专业能力评
价体系钢琴演奏专业委员会委员。除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未兼任其他公
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其中通讯表决 4 次。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全面了解公司
运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在会议期间,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
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事项
发表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任职期间
对全部董事会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及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形,切实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
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出建议与意见,对公司行业的发展
现状和前景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对公司所处行业的拓展业务市场环境进行了探究,
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切实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的调整发表
积极的意见,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
名事项进行了审议,对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利
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豁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6 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
题提出改进和建议,并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
尽的职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
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
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企业发展方向的探索与把控,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通过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
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日常的关联交易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
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经营发
展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杨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