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上市公司事务,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李小磊,男,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96 年 9 月至 1998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中闻会计师事
务所,任业务助理;1998 年 11 月至 2000 年 3 月,就职于北京民青
会计师事务所,任业务助理;2000 年 4 月至 2007 年 3 月,就职于北
京民青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
就职于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理;2013 年 1 月
至今,就职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会计师;2023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真审阅议案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
立、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
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使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的议案有了清晰的理解。
本人对报告期内会议的议案全部投出赞成票,没有对议案反对和弃权
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列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事姓名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
李小磊 4 1 2 1 0 否 3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履行责任和义务,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
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合理、完整、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工作进展、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变
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2025 年度,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
放情况、2024 年度工作总结等事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基本薪
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发
生,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深
入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并通
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关注公司
各大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及责任,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现状
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重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
环境变化,关注新闻传媒、网络传媒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
的动态。本人勤勉尽责,保持着独立性,在公司规范经营、关联交易、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等事项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年度,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
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
专委会关注事项等方面进行沟通,并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
出具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本年度,公司对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了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与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其交易价格遵
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保持了公司业务运营的独立性不受影响,
且未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任何损害。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该所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专业能
力和独立性,并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也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为公
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本年度,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及内控制度的建设
和执行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
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年度,本人审核了《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的
议案》等事项,经核查,本人认为董事及高管的薪酬发放充分考虑了
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性,并紧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未发现有
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忠实勤勉义务,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
审慎考量,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同时,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充分发挥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
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小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