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忆忠女士,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9 年
至 1992 年,就职于上海电缆厂,担任财务会计师;1992 年至 1997 年,就职于
国)通信有限公司,担任亚太区研发及测试部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威士顿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
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出席了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 应出席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投票情况
事 数 数 数 数
均为赞成
吴忆忠 8 8 0 0
票
股东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吴忆忠 4 4 0 0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董
事会决策,认真审阅议案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
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 2025 年度,总计召集主持
了 7 次审计委员会及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参与 1 次提名委员会、2 次战略委员会及 2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切
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 关于审计、内控工作的沟通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及时关注公司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情况,推动
全面、高效地开展审计工作。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
要经营情况和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
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展开现场交流;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不定
期进行沟通等,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在财务管理方面,我持
续关注公司的财务健康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通过对
财务数据的分析,对可能的潜在财务风险和问题作出提示或建议,并与管理层密
切合作,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也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
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会、董事会、股东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
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
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
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七) 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
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三、 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及时、完整、准确地对公司重大相关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一) 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 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 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 公司不存在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五)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六) 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 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成员补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
范,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
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九) 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
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6 年,我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公司
财务合规性、信息披露质量及募投资金规范使用的监督,重点关注会计准则变化
及税务政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稳健经营和股东权益
保护提供更有力的专业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忆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