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蔡敏,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法律专业领域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基本情况如下:
任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事务部副主任,2022年4月至2026年1
月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任浙江古越
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本年应 是否连续
姓名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议
蔡敏 7 7 0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
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
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
系,重点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切实履
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重视与公司中小股东的交流沟通,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
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e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
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
微信等保持联系。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
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本人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所需的资料。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如有要求补
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对未能全面了解的情况能够及时沟通说明,为独立
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必需,
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
现状,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
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
项审计业务,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政策且综合考虑
了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
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力,为公司科学、合理决策建言献策,
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2025年12月1日起,本人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的过程中
给予的有效配合与支持。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