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邱妘,女,196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宁波大学商
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系主任;2000年1月至2015年6月,历任宁波大学国际交
流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2015年7月至今,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
兼任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
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归创通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
股)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
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
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邱妘 8 8 0 0 否 5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
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
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本人通过出席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
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促进
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
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调研
等活动,对公司进行了更深入的考察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效沟通,及
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在召开
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对本
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续租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是基
于浙江长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其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本人
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
成员,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继续聘任李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金亚东先生、杨衷核先生、李辰先生、章殷洪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邱妘女士、杨为佑先生、华秀萍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选举金亚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衷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
长;聘任金亚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李辰先生、杨承翰先生、周玉波先生、
章殷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章殷洪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就上述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核,相关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敏女士具备
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
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
并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将董事会人数由7名调整为8名,其中独立董事3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调整后,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制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薪酬方案
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薪酬考核相关制
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事项,
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薪酬考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提
前终止本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
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
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高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
范、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