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
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泽仪,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英国电信首
席数据官、高级商业战略顾问,维基百科英国分公司创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养老)技术总负责人,中南
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生导师,湖南省侨联副主席(兼)。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详细了
解公司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事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议
何泽仪 18 18 18 0 0 否 6
(二)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报
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 ESG 委
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
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详细了解公司情
况,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专门委
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共审议议案 5 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召开及审议议案如下:
会议,共计审议 3 个议案,具体议案如下: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共 1 项议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共 1 项议案
审议议案 4 项,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具体召开及审议议案如下:
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会议,共计审议 2 个议案,具体议案如下: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审查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案 7 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召开及审议议案如下:
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会议,共计审议 2 个议案,具体议案如下: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共 1 项议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反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1 项议
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共 1 项议案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听
取各方意见,就公司内部审计检查情况、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上年审
计报告非标事项整改进展情况和年报审计意见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并掌
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
用。在沟通过程中,本人除关注常规审计事项外,亦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真实性、
会计处理审慎性及风险事项闭环管理情况。对于上述事项,本人督促公司管理
层、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关注事项能够得到及
时识别、充分论证和妥善处理。
在董事履责现场调研中,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与财务、法务、
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推动形成对重点风险事项的定期复盘和跟踪机制,
确保发现问题后能够及时整改、形成底稿、落实责任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衔接,
持续提升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 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
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除参加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外,本人合理安排时间到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累计达到 15 天,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非标
事项整改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稳定性
问题等进行跟进了解,密切关注公司人才结构及薪酬体系建设。
在本人履行职责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本人保持
良好的沟通,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
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对本人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
答,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签署商业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申请
保理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反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
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
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
展。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原股东苏同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公司董事
会针对本次收购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收购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积极配合并及
时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的履行好信息披露职责。
(四)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
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1064 号)。中兴财光华在出具的公司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立案调查所述,华扬联众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5002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华扬联众公司立案。
本人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解决该审计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
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本人
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
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确保公司在重大方
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及中兴财光华认为,中兴财光华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
慎的原则,出具了《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
(2025)第 211048 号),其在公司上述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提醒上
述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高度
重视报告中强调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
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亦对《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在相关定期报告董事会上就重点关注的问
题进行提问,并提出审阅意见和建议以及提醒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关注的事项。
(五) 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查阅上述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
明材料,认为中名国成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质量要求。
(六) 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晓荣先生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就提名人选进行了了
解与核查,认为王晓荣先生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及丰富的实际工作
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议案》。经公司自查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公司
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 2021 年至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八) 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
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由于近几年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情
况,结合行业及地区薪资水平,就公司管理层薪酬是否有进一步下降空间、是
否与经营业绩挂钩等问题与公司董事会进行充分探讨和论证。公司表示 2024 至
行绩效管理改革,以缓解内部代理问题,提高企业绩效水平。
(十) 财务风险管控及规范运作关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财务风险管控、资产质量、资金安全及规范
运作情况,重点围绕应收款项管理、关联资金往来、资产减值计提、收入确认、
成本费用归集、重大会计处理合规性、异常交易识别及信息披露一致性等事项
现场进行过询问了解。本人认为,在当前公司经营环境及监管要求下,董事会
和管理层应持续强化财务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审慎
性和穿透式核查能力。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以下方面:一是关注重大交易和重要会计
事项是否具备真实商业背景、合理交易目的及充分的内部审批依据,防止出现
以形式合规替代实质合规的情形;二是关注交易对手方的主体资质、履约能力、
信用状况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防范利益输送和变相关联交易风险;
三是关注公司资金收付流程、资金到账路径、回款安排及后续跟踪机制,督促
公司强化资金闭环管理;四是关注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严格遵循企业会计
准则及信息披露规则;五是关注相关事项对公司期末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
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督促管理层就关键判断依据、测算过程和风险敞口形成完
整底稿并留痕备查。
本人认为,财务真实性、资金安全性和会计处理审慎性,是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重要基础。对于涉及重大财务判断、资产处置、往来款清理、减值测试、
融资安排、关联交易及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的事项,公司应进一步
强化跨部门协同机制,做到业务、财务、法务、内审及年审会计师之间的信息
充分沟通,确保相关事项在决策程序、执行过程、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层面保
持一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
与公司各项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运
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审议、财务报告编制及整改推进等方面持
续开展了相关工作,但结合公司所面临的经营压力、财务风险和监管要求,仍
应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尤其应持续强化财务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执行力
度。
宗旨,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专业水平和经验科学决策,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建设性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泽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