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树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
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
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树林:1964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1988 年 6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江
苏理工大学工业工程系讲师;1994 年 6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
院副教授;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进修;2004 年 9 月至
ILLMENAU 访问学者;2006 年 4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本人现已退休。2012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镇江布尔机电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开等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对需经董事会审
议事项,本人均事先详细询问、审慎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
权。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同意或回避,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股东会情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况
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出席股东会次
数 数 数 数 数
王树林 8 8 0 0 4
(1)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积极开展提名委员会相关工作。2025 年本人组织召开 3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对提名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
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2025 年本人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
审议了对外投资等事项。
交董事会审议。
务、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证公
司内控机制有效运行。
见和建议。日常工作过程中,密切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针对部分投资者提
问及时向公司核实,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频、电话等多种形式,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心公司的经营发展。在
履职过程中,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等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年度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
工作并及时提供完整、详尽的文字资料,定期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组织并配
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公司不存
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
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诸关联方的走访或与关联方
的访谈中,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但基于合规谨慎原则,已
敦促公司在新的会计年度内,在公开竞标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降低关
联交易额。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
认真阅读报告,重点关注了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财务
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本人对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行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于存在的问题公司已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截止报告发出日已整改完毕。内部控制运行整体良好。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
性、履职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
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投赞成票,本人认为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公允表达了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对李进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
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对江海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于
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对王亚倩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认为:李进先生、江海先生和王亚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同意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补选董事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支付薪酬的
金额、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
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极参与公司治理,独立、客观、审慎、有效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公司发展战略、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