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汇报人:刘文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文丽作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治理准则》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
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
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
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 1968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湖南农业大学教授,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点
领衔人,工商管理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
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财
务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专家,长沙市知识产权中心评审专家,
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高级审计师评审专家,格林威治大学访问学者,信
阳农林学院客座教授。现任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
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共 9 次,实际出席 9 次;应出席的股东会共 3 次,实际出席 3 次;本
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
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会议 7 次,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
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
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
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关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非独立董事彭勇先生的相关资料
进行审议,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完成非独立董事的选聘。
司经营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审议涉及
关联交易等诸多事项,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
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2025 年度,本人未发现有需要独立行使或一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
权的情况。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深入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始终积极
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涉及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
的发展提出建议。2025 年,我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15 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
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
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
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
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
整和如期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种
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
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日常经营及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
理、日常运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于 2025
年 12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 146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
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履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6 年度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
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拟发生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
展,也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利益。此交易本着公平、公
允的原则进行,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
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内容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天健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其他事项
五、总体评价
规范运作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调查
及讨论,公正、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通,进一步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刘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