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药包 公告编号:2026-061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
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
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
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
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
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