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宣亚国际营销科
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
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
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
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公司属于商务服务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拟续聘中兴华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兴华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
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
程中,中兴华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同时还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审查和评价,认为中兴华
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
同意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
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
(三)中兴华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度审计
结论、关注事项等与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审计
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
报。
(四)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