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用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
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
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被起诉(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
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 余 500 万
投资者 2014 年报 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
立信 元
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
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
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
保千里、东北证券、 组、2015 年 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
投资者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报、2016 年 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报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
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
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
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
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
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
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用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配备了专业的年度审计项目组,项目组
成员专业水平高,其中核心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
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
等满足项目要求。
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
大额费用真实性、应收账款当期回款情况及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长期资产
等。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审计工作的时间节点,并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
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按期披露。
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
质量管理体系,从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
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
体如下:
(1)项目咨询
对于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项目组遇到的重点难点的技术问题,项目组会
及时对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立信内部的专业技术部及时确认,高效率的解决公司
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项目组严格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确保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
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对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事项中不存在专业意见的分歧,
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
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
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
地执行审计程序。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
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
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
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
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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