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市规则》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刘峰先生、戴亦一先生、彭水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刘峰先生、戴亦一先生、彭水军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上述人员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