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学军、丁志坚、王玉萍 2025 年
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学军、丁志坚、王玉萍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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