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5:41: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524699.SZ     债券简称:26 立新 GK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
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乔久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 人。
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 家。审计客户所在主要行业: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
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
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明卉,2007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超过 4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红平 ,2008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计报告 2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 ,2001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1 年 10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18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超过 53 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审计费用 120 万元(含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
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2 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
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
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性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
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立新能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