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柳永明、罗荣华、唐雪
松、朱乾宇、沈朝晖、侯福宁的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其提交的 2025 年度独立性
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或主任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性的相关任职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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