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福
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钱晓岚(主任委员)
、肖阳、
林传坤组成。2025 年 9 月 15 日董事会换届,肖阳因连续任职满 6 年不再
担任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钱晓岚(主任委员)、
黄和亮、林传坤组成。
二、 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
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议通 同意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公司按
排》 合年审会计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审核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同意续聘陈宣祥为财务总监,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选举独立董事钱晓岚为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
三、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我们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
对 2024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37.8 万元(含税)
,较上年度未发生
变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年审过程中,我们与年审会计师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中关注的重大事项、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充
分沟通和讨论,并敦促其按照审计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按审计工作计划执
行。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报告期,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及 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
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情况。
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后,我们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或其他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
协调,使管理层、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保证
相关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报告期,我们对拟任人员陈宣祥同志的个人简历等资料进行审核,
同意续聘陈宣祥同志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地监督和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钱晓岚、黄和亮、林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