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贵州
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25 年年度,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认真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年度的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独立董事陈怡松先生、董事长窦啟玲女士
和独立董事彭文宗先生组成,陈怡松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
陈怡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职务。2025 年 11 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批准,增补梁亮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梁
亮女士、董事长窦啟玲女士和独立董事彭文宗先生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暨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梁亮女士担任。
梁亮女士系会计专业人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获日本文部省博士奖学金,于
日本东北大学(QS 前 100)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现任贵
州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会计系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彭文宗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律师,现任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主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窦啟玲女士,工商管理博士,公司创始人之一,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长。
公司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在监督外部审
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方
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2025 年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工作计划》的议案
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证天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在公司 2025 年年
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我们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中,
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体现出良好的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
检查审计部工作进展,督促内部审计计划有效实施及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经审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在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自评工作期间,各位委员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相互配合,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
沟通,对年报审计以及内控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未经
审计的 2025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重点审核了公司的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
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中
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指
导和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监督的责任,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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