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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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
事,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何春明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其
他委员为:独立董事欧家路、董事刘影。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5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
  (二)2025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审议 2024
                         、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四)2025 年 8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五)2025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5 年 12 月 9 日 ,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开展深入的交流,明确公司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范围、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关键工作计划,并就
审计风险评估、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核心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信
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与该所会面,认真听取
审计情况汇报和审计意见。
  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工作表现、执业质
量、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评估,基
于评估结果,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高度重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与规范性,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的
指导意见,有效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认为公
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恰当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
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
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工作。经审阅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
的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具备履
行相关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
要求,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适合担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况,同
意公司聘任贾琳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审计委
员会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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