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及利息余额 人民币 23.20 亿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人民币 70.00 亿元
人民币 105.00 亿元
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
(含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70.00 亿元)
其他金融服务费用年度总额 人民币 0.05 亿元
协议有效期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中国人
存款利率范围 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且不低于境内主要商业
银行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牌价。
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和利率自律机制的情况
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贷款利率范围 (LPR)标准执行,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
外币贷款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且
不高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贷款
利率。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以下简
称“《协议》”),自 2026 年 5 月 8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由财
务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提供结
算、存款、贴现、贷款、保函、委托贷款及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由于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集
团”)下属的附属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等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9818Y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 6 号海油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楠
注册资本 40 亿元
成立时间 2002 年 6 月 14 日
涵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
业务,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
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
经营范围 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
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
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
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财务公司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集团持股比例为 62.9%的控股
(财务)公司与
子公司。
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海油集团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总额 2,215.73 2,382.23
负债总额 2,042.95 2,206.15
净资产 172.78 176.08
营业收入 15.14 3.98
净利润 10.39 3.49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一年度 本年度至今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20,413,200.97 22,047,102.84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4,907,663.98 3,843,482.58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 180,000.00 180,000.00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179,997.10 179,974.70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179,974.70 179,192.66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 179,997.58 179,975.38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 0.25%-3.00% 0.25%-2.00%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 390,000.00 390,000.00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0 0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0 0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 0 0
四、《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如下:
务;(5)保函服务;(6)委托贷款服务;(7)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向本集团提供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提
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牌价。
况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外币贷款利
率参照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且不高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
贷款利率。
由财务公司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本集
团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执行。
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本集团协商以优惠费率确定。
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服务费,服务费与有关的贷款利息合计不超过本集团向商
业银行以同样年期贷款的利息金额。
最大存款及存款利息收入余额限额为人民币 23.20 亿元,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
限额合计为人民币 105.00 亿元,其中,每日最高贷款余额限额为人民币 70.00
亿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年度总额不高于人民
币 0.05 亿元。本集团存贷款完全基于自主决定。
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及《协议》的规定另行签订具体的金融服务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故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较之商业银行更有效率。财务公司根据《协议》提供
的结算服务将使得本公司实现同日零息零成本结算,有助于降低本公司交易成本,
比如汇款手续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可向本集团提供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及高
效的金融服务。
司有更佳、更有效的沟通。通过财务公司运作的信息管理系统,本公司可随时零
成本查阅通过财务公司所进行的资金收付及资金结余状况。
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其服务对象也主要限于中国海油集团成员单位,一般而
言,财务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比服务对象广泛且无限制的金融机构的风险较小,因
此,更能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融服务提供商,其风险情况不会高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卢涛先
生、范白涛先生和刘秋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5 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新框架协议下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金额均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