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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
)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
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
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
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
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
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
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
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
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
,判
决信永中和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
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
信永中和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意见。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
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对信永中和的工作表现、执业质量、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评估后,建议董事
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 年 1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召开年报审计
事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
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时,督促信永中和在
约定时限内高质量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召开年报审计
情况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
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审计重点关注事项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的出具等
情况汇报后,对信永中和的工作表示赞同。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
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
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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