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州华
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对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司(含 A、B 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
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案件
原告 被告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时间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所需
华仪电
投资 气、东海
年 3 月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仪电气承担连带责
者 证券、天
健所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
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
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
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
配方案、内控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等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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