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
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后于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
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本项目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
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的相
关信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
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
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
信永中和成立了项目小组,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于 2025 年 12 月进场开始对公司
进行年度审计。审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与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