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 三一重能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5: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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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成立于 1992 年 9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数
量 249 人、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
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覆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
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
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
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安永华明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安永华明为公司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
的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保障审计工作质量。
安永华明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税务、质量控制等部门的专家全程对公司审计服务提供支
持。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
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执行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认为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制定并执行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有效。
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切实履行了作为公司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
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与
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
  (二)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保持与安永华明持
续沟通,认真履行职责。
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重点关注了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
节点和审计人员安排等,并要求安永华明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
通知》(财会〔2025〕33 号)等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及项目经理做了充分沟通,重点关注并讨论了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审
计重点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并要求会计师在执行 2025 年年报审计严
格按照审计计划推进工作。
公司财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重点、相关调整、关键事
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内容的汇报,重点讨论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资
产出售、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针对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如收入确认、产品质量保
证金的预提准备、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等事项,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逐
项讨论审计程序及结论。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
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
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独立、公正
的开展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平,按照计划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工作,审计工作的开展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完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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