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 关于拟变更董事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5: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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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6-1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董事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刘兆弟先生
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安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职务,李安民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兆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
安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冯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刘兆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离任总经理后,不再担任除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
安民先生 自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再担任公
司总经理;李安民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
离任总经理后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安民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团结带领经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圆
满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发展建设任务,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
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向李安民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程序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刘兆弟先生和冯斌先生的履历并听
取公司对其情况的介绍后,认为其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拟变更董事事宜尚待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调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刘兆弟先生和冯斌先生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
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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