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七一二”)控股子
公司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移通信”)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
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 津移通信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津移通信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以来,经营情况良好,现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津移通信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7244641345
注册资本 15,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 年 8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 4 号楼 1 门 506-
法定代表人 董国军
主营业务 铁路无线通信、城市轨道无线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津移通信总股本为 152,000,000 股,其中,公司持有津移通信 100,000,000
股股份,占津移通信总股本的 65.79%,为津移通信控股股东;津移通信员工持股
平台天津众程智达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津移通信 11,000,000 股
股份,占津移通信总股本的 7.24%;其他股东合计持有津移通信 41,000,000 股
股份,占津移通信总股本的 26.97%。
(1)津移通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
司治理体系,制定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拟上市
公司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2)津移通信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第
(七)项及第 2.1.3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津移通信目前
拟选择第 2.1.3 条第一款第(一)项财务标准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标准。津
移通信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津移通信发行方案基本情况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民币 1 元。
津移通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0,666,667 股(含本
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 58,266,667 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
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且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津移
通信股本总额的 25%。津移通信及主承销商可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
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
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的 15%(即不超过 7,600,000 股)。最终发行数
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津移通信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定价方式为通过津移通信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
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津移通信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每股发行价格以后续的询
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津移通信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
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津移通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41,971.38 40,000.00
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均投资于津移通信主营业务。在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前,津移通信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
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津移通信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予以解决;若实际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若津移通信本次发行成功,则截至其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津移通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本次发行的股票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次发行完成后津移通信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津移通信
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自津移通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津移
通信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则本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至本次发行完
成。
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需上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
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津移通信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津移通信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灵活性与融资效
率,为其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产能提升与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提升其
民用通信领域的产品布局,夯实其市场地位。有利于增强七一二品牌影响力,深
化七一二在专网无线通信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及整体竞争力。
津移通信本次发行上市后,不影响公司对津移通信的控制权,公司仍为津移
通信的控股股东,津移通信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津移通信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差异,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同业竞争;津移通信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具备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
系统,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
四、风险提示
监会注册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谨慎决策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津移通信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津移通信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
阅。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