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
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
健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民币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578 家。
根据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其
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期间,天健
就审计人员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具体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及时
且充分的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
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
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
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进行年度报告审计前的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时间安排、年度报告审计要点、年度报告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
数据、关键审计事项的审计方法和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
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邹海燕 杨光辉 项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