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6-023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郭澳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建议公司续聘
天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
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三)年报审计情况
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还有2025年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外还包括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
用与管理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与天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及审计计划,
天衡所委派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审计。天衡所
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
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红宝丽项目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并向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
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审计委员会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对年审会计师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
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衡所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多
年,每年均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拥有一批较高职业素质的会计师队伍,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执业严谨,能够严
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具有执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多年的经验,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建议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衡所之红宝丽项目组负责人进行
年报审计预沟通,对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
审计重点、出具报告时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督促。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年审会计师审计。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进程,诸如审计中遇到
的问题与存在的困难、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情况
等,督促财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完善财务报表,督促要求年审会计师在确保公司
(4)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就重大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在
审计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公司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就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年审注册
会计师询问,该等问题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产生的影响,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情况,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等。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
不足,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公司管理层听取建议,财务部对此也进行了
调整与完善。
(5)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会议,
(1)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经年审
会计师审计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制度的要求,各项收入、支出合理,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情况,认可初步审计意见。认可内控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意见。同意将此财
务会计报表及附注及审计意见等提交公司董事会编写 2025 年年度报告;(2)就
公司 2026 年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提出了建议等。
计原则及执业规范,勤勉尽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
按时完成审计相关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天衡所
对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恰当
的。
审计报告(初稿)出来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并将审计
报告(初稿)提交公司董事会作为编制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依据。2026 年 4 月 21
日,天衡所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
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性。
范运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并指导内审工作,有效协调监督外部审计工作,
确保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质量,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