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0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 11—14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482 号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电气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通达电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通达电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通达电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发〔2025〕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通达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通达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通
达电气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5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 含 增 值 税 ) 57,000,000.00 元 ( 其 中 不 含 税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828,372,526.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
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544,835.40
元后,加上坐扣承销费 57,000,000.00 元中包含的进项税 3,226,415.09 元,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818,054,1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99 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9 年 11 月 19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88,537.25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6,731.84
二、募集资金净额 81,805.4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1,744.27
以前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640.69
本年度使用金额 81.54
本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0.85
加: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751.84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0.1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后,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岭南支行(已更名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泰康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9 年 11 月 19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广州通达汽车 中信银行股份
电气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广州 8110901012601043165 已注销
公司 海珠支行[注]
广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
广州通达汽车
泰康支行(原
电气股份有限 800190599301026 已注销
广州银行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岭南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广州通达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股份有限 3602200529100260283 已注销
广州上步支行
公司
[注]
广州通达汽车 招商银行股份
电气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广州 020900061410702 已注销
公司 盈隆广场支行
广州通达汽车 汇丰银行(中
电气股份有限 国 ) 有 限 公 司 629177643012 已注销
公司 广州分行
合 计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上述两个开户行的上
级机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
现在公司新产品研发以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得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 2025 年度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结息协定存款累计收益额约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
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方便账户
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将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存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中的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 110.8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支付项目已签订
合同待支付的款项。上述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车载智能
系统系列
生产 2021 年
产品生产 否 26,052.55 26,052.55 22,896.71 18.70 22,865.63 -31.08 99.86 8,366.59 是 否
建设 6月
车间建设
项目
公交多媒
体信息发
布系统系 生产 2021 年 否[注
否 18,941.59 18,941.59 17,959.95 15.02 17,956.56 -3.39 99.98 1,522.18 否
列产品生 建设 6月 2]
产车间建
设项目
车载部件
系列产品 生产 2021 年 否[注
否 20,793.35 20,793.35 19,484.45 41.49 19,452.23 -32.22 99.83 2,920.29 否
生产车间 建设 6月 2]
建设项目
研发及产
品检测中 2021 年 不适
研发 否 11,498.56 11,498.56 6,955.86 6.33 6,955.35 -0.51 99.99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 6月 用
目
补充流动 补流 不适
否 4,519.36 4,519.36 4,596.04 0.00 4,596.04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还贷 用
永久补充 补流 不适
否 - - 13,731.54[注 3] 90.85 13,731.54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流动资金 还贷 用
合 计 - - 81,805.41 81,805.41 85,624.55 172.39 85,557.35 -67.20 - - 12,809.0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决议,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350.72 万元,公司
已进行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以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7-512 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以及活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年度使用暂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0.1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三(八)之说明。
[注 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扣减银行手续费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 2] 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主要系当前客车行业整体需求不及项目规划期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收入较项目规划期预期情况大幅下
降,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注 3] 该金额包含“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车载部件系列产品
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 90.85 万元(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金额本期转
出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482号报告后
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
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482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482号报告后
附之用,证明彭宗显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482号报告后
附之用,证明黎永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