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天健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过详尽的评估工作,公司认为,天健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谨尽责,
在履职过程中一直保持独立性,资质、工作等方面都合规有效,能够公允表达
相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上 年 末执 业 人 员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含 A、B 股)审
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
涉及主要行业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
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
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所需在 5%的范
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
华仪电气、 围内与华仪电
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 年 3 月 6 日 气承担连带责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天健所 任,天健所已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按期履行判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决)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
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
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
姓名 为注册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公司提供审计 核上市公司审计
成员
会计师 审计 业 服务 报告情况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合
龙琦 2012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21 年 核 12 家上市公
伙人
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或复
龙琦 2012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21 年 核 12 家上市公
签字注
司审计报告
册会计
近三年签署或复
师
肖斌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4 年 核 3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质量控 近三年签署或复
沈佳
制复核 2003 年 2001 年 2003 年 2025 年 核 9 家上市公司
盈
人 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要求、专业
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天健所对公司
详尽审计,并出具了相应审计报告。同时,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鉴证报告和专项说明。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
司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因此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独立性、审计
团队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测试方法、年度审计重点、调整事项及初步
意见等重要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天健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置了专业的审计团队,核心
成员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及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资质。项目由资深合伙人负责,团队的专业配置合理,人数和经验均满足项目
要求。
审计工作方案全面、合理且具有强可操作性,重点关注了收入确认、成本
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方面。天健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
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在质量管理方面,天健所实施了严格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包括详细的工
作底稿复核和经验丰富的团队成员进行的第二层次复核。在过去一年的审计过
程中,没有发现任何质量管理上的缺陷。
关于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了天健所的责任和义务。天健
所制定了包含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
度。在制定和实施审计方案的过程中,对敏感信息的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进
行了有效执行。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
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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