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 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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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
料、PVC 等期货、期权品种。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
场内交易。预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 5.2
亿元,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 吨。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
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
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期权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公
司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期
权品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动用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
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5.2 亿元,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
过 3,000 吨,业务期间为 2026 年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
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
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场内交易。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期限为 2026 年度。
  公司本次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铜、铝、塑料、PVC 等,该类原料与期货、
期权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
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
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
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
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
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价格或其上方卖出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
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
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保值风控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期权业务。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
财务部、采购部、审计部、法务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常务执行组人员由套期保值
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包括期货经理、交易员、会计核算员、资金调拨员等人员;
风控组人员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确定,具体由风控合规员等组成。公司各子公司
可按照实际状况,设立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执行组及风控组,并明确
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依据制度制定对应的操作细则,报公司期货、期权管
理部门备案。
报告,以检验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1)认真选择期货、期权经纪公司;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
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2)公司的期货、期权开户及经纪合同按程序签订。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
套期保值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4)当公司发生套期保值风险时,期货、期权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
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
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6)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从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
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7)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
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组制作套保业务日报表,及时向期货领导小组报告当日交易情况、交易结算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浮动盈亏和相关品种关联情况等;公司财务部门和期货、期权管
理部门每月对保值规范性和保值效果进行梳理、总结,并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
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情况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
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备查文件
制度(2025 年 4 月)》;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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