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 425 号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复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国际复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国际复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国际复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际复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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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际复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国际复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弋守川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人玉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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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承销费 11,932.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4,267.80 万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开立的账号为 50050133360000004036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
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4,611.23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69,656.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3〕8-4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9,656.5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21,06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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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B2 114,332.25
投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B3 29,656.57
利息收入净额 B4 777.51
项目投入 C1 1,265.0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21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C3 4,113.56
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22,333.91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D2=B2 114,332.25
投项目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D3=B3 29,656.57
利息收入净额 D4=B4+C2 779.72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D5=C3 4,113.56
资金
E=A-D1-D2-D3+D4-
应结余募集资金
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于2023年12月2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
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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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由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
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4年10月办理完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专户
(账号:310708010400105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专户(账号: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专户(账号:560102029005186082)的注销手续。
由于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后全部
节余资金金额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5年4月办理
完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账号:83260078801100000758)、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账号:50050133360000004036)的注销手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
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连同利息)4,113.56
万元,当日已从募投项目专户转入一般账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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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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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656.5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65.09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322.73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改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改变) (1)[注]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5 万吨 ECT
玻璃纤维智能制 否 136,695.90 110,000.00 106,666.16 96.97 2022 年 6 月 5,675.78 否 否
造生产线项目
F10B 年产 11 万
吨玻璃纤维智能
否 56,413.45 30,000.00 1,265.09 30,000.00 100.00 2024 年 11 月 2,016.64 否 否
制造冷修技改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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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电子级玻
璃纤维产品改造
否 25,000.00 2022 年 12 月
升级技术改造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0 29,656.57 29,656.57 100.00 - - 否
合 计 - 248,109.35 169,656.57 1,265.09 166,322.73 - - 7,692.42 - -
年产 15 万吨 ECT 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和 F10B 年产 11 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冷修技改项目未达到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计收益主要受市场销售价格不及预期的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合计 114,784.1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14,332.25
万元,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451.91 万元(不含税),置换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8-198 号报告审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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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15 万吨 ECT 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333.84 万元,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
降低项目总投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已经全部补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根据 2024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高性能电子级玻璃纤维产品改造升级技
术改造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年产 15 万吨 ECT 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为 110,000.00 万元,F10B 年产 11 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冷修技
改项目(原 F10B 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玻纤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为 3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调整为 29,656.5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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