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
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
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使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钱可元先
生、谭胜先生和段礼乐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一、2025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需求疲软。同时,随着 OLED 技术在智能手机等终端的渗透率不断提升,传统 LED 背光模组
市场下滑显著,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消费电子业务出现下滑。为了应对变化,公司不断
调整战略,主动收缩传统 LED 背光模组业务,同时也不断优化传统 LED 背光业务结构,拓展
除智能手机、平板等以外更多的应用领域,继续推进 Mini-LED 技术向智能驾驶终端渗透,
推动智能驾驶终端业务加速量产;受益于公司 LIPO 新型封装技术的提前布局及市场需求的
驱动,公司 LIPO 新型封装技术产品逐步量产,业务快速增长;针对 Micro-LED 新型显示技
术、量子计算、具身智能等发展领域,公司加大了相关的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67 亿元,同比增长 18.72%,但由于产品结构调整,
导致短期内成本上升及毛利下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87.99 万元,同比
下降 42.77%。
二、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主要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
时)会议
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十七次会议 23 日 9、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
抵押担保的议案》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票期权的议案》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本议案分成 27 项子议案,需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第十八次会议 21 日 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案》
案》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的议案》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第十九次会议 29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分成 3 项子议案,需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
事的议案》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第二十次会议 11 日
事的议案》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分成 3 项子议案,需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
的议案》
议案》
的议案》
案》
的议案》
本议案分成 4 项子议案,需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
员会委员的议案》
员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第一次会议 29 日 2.0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本议案分成 4 项子议案,需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
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股东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主要议案
东大会 14 日 2、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和抵押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的议案》
本议案分成 9 项子议案,需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
临时股东大会 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分成 3 项子议案,需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
董事的议案》
临时股东会 29 日
事的议案》
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分成 3 项子议案,需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
事的议案》
的议案》
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深入研
究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就公司“1+2+N”多元化战略布
局的推进、核心技术研发方向、新兴业务拓展等重大战略事项进行多次专题研讨,具体如下:
(1)针对车载显示业务的快速增长及 Mini-LED 显示技术的渗透加速,战略与发展委员
会对相关技术路线、市场拓展策略及产能规划予以重点关注和指导,确保公司在该领域的竞
争优势;
(2)对于 LIPO 新型封装业务进入成果转化阶段,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积极评估其商业化
路径和潜在风险,为公司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了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与
实施,助力公司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进行了研究,依托公司在注塑、五金、
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技术沉淀,以投资量旋科技为契机,积极探索量子计算应用领
域;同时积极探讨 Micro-LED 相关技术产业化应用的可能性,为公司实现快速、持续、健康
的发展积极出谋划策。
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研究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从业经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
考评,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探讨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的进一步完善,促进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
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进行审查,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于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
格的 85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25.55 万份。
审议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相关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持有
人资格符合《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且持有人可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次可解锁的持有人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管理委员会在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将标的股票划转至持有人个人
账户或在存续期内继续持有相应的标的股票。
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作,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
会计政策变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审慎监督与核查。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审
计委员会多次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了管理层关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汇报,
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和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沟通,对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确保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内部
审计部门有效开展工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特别是在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
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的议案》《2024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等议案;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
审议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确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等议案;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
(四)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
信息披露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并指定《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作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
获取公司信息,对重大未公开内幕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程序,控制知情人员范围。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知情人违规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无因违反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而遭受监管部门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五)投资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相关活动,通过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网上业绩说明会及现场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
通交流。另外公司还主动、及时地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与沟通,报告公司的有关事项,从而
准确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2025 年度,公
司继续加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2025 年 5 月、2025 年 8 月、2025 年 10 月及 2025 年 11
月公司分别开展了 2024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
绩说明会及 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并对外披露了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与公司董事、管理层沟
通交流,主动关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积极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作出
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七)公司治理及制度完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等议案。
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
案》。
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工作。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候选
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
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制定、修订和废止了内部治理制度 29
项,保障公司治理相关政策与监管部门要求一致。
三、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规划
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推进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与规范运作水平。
同时,董事会将继续推动公司战略的实施与布局,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实现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不懈努力。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内
部信息管控,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专业度,
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透明度。
公司运作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经营,优化内部控制
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有效增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
心。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尤其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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