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规定,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本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成立,2012 年 7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总部设在北京,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截至 2025 年末,毕
马威华振拥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2024 年度,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27 家,其中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毕马威华振根据与本行签署的业务约定协议,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职业规范要求,对本行 2025 年度中期财务
报表、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分别执行审阅、审计服务并出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要求,对本行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性执行审计并出具报
告;按照监管要求对相关事项提供其他专业服务,出具各类所需
专项说明和报告。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本
行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本行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对本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出具审计报告,认为本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本行认为毕马威华振在 2025 年度审计服务中,能够
保持独立性,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就审计计划、
关键审计事项、年度审计重点、内控发现与管理建议、初审意见、
信息保密、审计质量保障等事宜与本行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持
续沟通,按时按质完成了本行 2025 年度审计、审阅和其他相关专
业服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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