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齐鲁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齐鲁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认真履职,现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本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成立,2012 年 7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总部设在北京,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截至 2025 年末,毕
马威华振拥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2024 年度,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27 家,其中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履职情况
(一)提议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审计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评价,
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满足本行审计工作要求。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本行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及审阅定期报告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重点关注核心财务指标表现及同业对比
情况,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12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听取了毕马威华振有关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就审计
工作范围、总体审计策略、重点关注领域、沟通机制与质量控制
等事宜进行了沟通,并提出意见建议;2026 年 4 月 21 日,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毕马威华振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审
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了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毕马威华振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评估,在 2025
年审计期间与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充分、专业的沟通交流,督促其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了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