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
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
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
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并进一步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质
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3)。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历经 20 年的发展和沉淀,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向废物要资源”
的发展路线。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涵盖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再利用、工业
烟气治理、低值废塑料循环再利用等领域,公司所研核心技术的路径区别于传统
填埋、焚烧处理处置,始终围绕降碳减污协同增效。
司股东净利润 5,846.72 万元,同比增加 38.76%。本报告期内,催化剂业务国内
市场稳定,大陆地区以外业务销量增长,效益提升;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
用业务平稳,经济效益稳定;20 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项目开展试生产工作,
持续优化装置运行条件,初步实现收益。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推进,本报告期利
润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未来,公司将秉承“惠及诚信、服务共赢”的经营理念,
坚持致力绿色环保,引领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致力于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
术的持续创新,以提升废弃物再利用程度,提高资源化产品附加值从而实现可为
更多的行业解决废弃物处置难题,以创新驱动、快速发展、质量提升为目标,践
行新质生产力发展理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促进行业发展,
回馈公司股东。
二、夯实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2025 年,公司优化内部组织
架构,同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基本管
理制度,不断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夯实公司治理基石。
公司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构建权责分明
的管理体系,持续规范高效运作。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发挥独立董事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三、稳定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在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
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制定《青岛惠城环保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
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 年 7 月,公
司顺利完成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19,484,201.60 元人民币(含
税)。
公司继续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旨在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实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截
至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204,955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0,108,292.00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
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始终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按照“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
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包括行业发展、公司业务、技术创新、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
披露。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日常公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
场调研、互动易、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沟通渠道加强与
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进公司与投资者双方的互动,将公司的价值有效传递给投
资者,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市场信心。同
时,将投资者的关注点、建议等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和
透明度,重视投资者的建议,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强化投资者回报、
不断完善治理机制与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与透明度,落
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稳市场、
稳信心积极贡献惠城力量。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