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6-010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
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
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
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