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8号)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46.0645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46,064,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用4,914,580.5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1,149,919.5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86号)。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等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6,197,245.75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867,254.25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3,986.73
项目投入 B1 32,701.3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5.8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利息收入净额 C2
项目投入 D1=B1+C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募投结项永久补流 E 1,074.94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12,331.8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2,331.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
子公司高陵蓝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
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锦业路支行
中信银行西安锦都花园支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锦业一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尚德路支行
合 计 -- -- 123,318,288.5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986.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13.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015.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达 项目可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总 投资进度 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承诺投资 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部分变 总额 (1) (3)=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附分离材料生产 否 24,839.54 24,839.54 4,196.84 23,117.68 93.07 07 月 29 17,334.47 是 否
体系扩建项目 日
附分离技术研发 否 18,489.00 18,489.00 2,487.70 9,360.43 50.63 12 月 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心项目 日
附分离技术营销
否 4,722.74 4,722.74 1,629.38 2,598.51 55.02 12 月 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及服务中心建设
日
项目
日
合计 — 53,986.73 53,986.73 8,313.92 41,015.30 — — 17,334.4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批准,公司增加“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
点位于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东西七横路北侧(高国用(2015)第 10 号)。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批准,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蓝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
资总额、投资内容均不发生变化;公司延长“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8,393.9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批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起不超过 12 个月。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批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转回。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
准,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能源金属吸附
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项
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4.9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
经营活动。
经公司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新
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相关
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7,940.6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节约、
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因此有效降低了项目
的实施成本,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结余。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331.83 万元,其中包含扣除手续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435.34 万元以及合同约定的待支付款项 4,390.54 万元,上述
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部分资金被冻结,金额为 500 万元人民币。2025 年 11 月 4 日,该专项账户中被冻结的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已全部解除冻结。目前,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正常,均不存在限制使用等异常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