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6-02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 1 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裁)人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
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
金亚科技、周 尚余 500 多
投资者 2014 年报 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
旭辉、立信 万
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
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
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保千里、东北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
组、2015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1,096 万元 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
年报、2016
估、立信等 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
年报
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
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
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
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
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朱华 2009 年 2010 年 2010 年 2016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晨曦 2019 年 2016 年 2019 年 2016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姜丽君 2004 年 2000 年 2004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张朱华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晨曦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丽君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围、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
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单位:万元
审计内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比例(%)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330.00 330.00 0.00
内控审计费用 120.00 120.00 0.00
合计 450.00 450.00 0.00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并对其在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较好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
局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