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广东迪度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迪度”、“标的公司”)51.00%的股权。公司于
东迪度原股东持有标的公司合计228.9293万元已实缴的注册资本,并出资9,000
万元认购广东迪度573.6138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转让价格为12,592.00万
元,并于2023年6月15日完成资产重组。
二、业绩承诺情况
广东迪度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及预期,但公司与广东迪度创始人曾庆前均对
广东迪度已布局的工商业储能业务未来的发展前景保持积极的态度。为维护股东
的共同权益,2024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广东迪度与曾庆前经过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曾
庆前对广东迪度2024-2026年的经营业绩做出承诺。
根据《补充协议》,广东迪度、曾庆前共同及连带地承诺,以2024年、2025
年和2026年作为业绩承诺期,在此期间广东迪度每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所述“净利润”计算口径应与本条一致)应分
别不低于2,000万元、3,010万元和3,010万元,且各年度单纯电芯贸易收入(指
不经过任何加工环节的纯贸易行为)及其他非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对应年度营业
收入比例均不高于10%,否则超过10%部分不计算。
视为业绩承诺条款履行完毕。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剩余考核期不再进行业绩承诺。
有权选择要求广东迪度、曾庆前按照如下方式向本公司共同及连带地作出补偿或
回购投资方股权:
(1)若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该年度承诺净利润但高于该
年度承诺净利润60%(不含本数)
,则该年度应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进行计算:
(该
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该年度实际净利润金额)/三年承诺净利润累计金额
比例51%;
如某一年度应付业绩补偿款金额小于对应年度本公司应付的股权转让款金
额,则有权将对应年度股权转让款在抵扣同年应付业绩补偿款后,向曾庆前支付
差额部分;
如某一年度应付业绩补偿款金额大于对应年度本公司应付的股权转让款金
额,则本公司无需支付对应年度的股权转让款,且就该等差额款项部分,本公司
有权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理:①以现金方式补偿;②以股权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增资、转让等方式)向投资方补偿,应补偿的股权比例=上述差额款项金
额/本次投资后估值24,690万元。
各方同意,虽然三个年度(2024、2025、2026)分别进行考核,但本公司亦
可根据广东迪度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于三年业绩承诺期满后按照三个年度的累计
净利润完成情况,要求广东迪度、曾庆前履行补偿或回购义务。如业绩承诺期内
发生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该年度承诺净利润但高于该年度承诺净利润60%
(不含本数),但本公司选择于三年业绩承诺期满后根据三个年度累计净利润完
成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补偿或回购条款的,各方确认,该等安排不影响本公司根据
该年度的净利润完成情况计算并相应抵扣对应年度股权转让款(如涉及)以及要
求曾庆前配合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解除对应比例标的股权质押的权利,该等安
排亦不得视为投资方就该对应年度补偿或回购权利的豁免或放弃。
(2)若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在该年度承诺净利润的60%以下
(含本数),投资方有权要求广东迪度及/或曾庆前按照本条约定的价格(“回购
价”)购买投资方所持有的广东迪度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回购股权”)。
其中,回购价=本公司已向广东迪度及其原股东(包括曾庆前及徐湘平)支
付的本次投资的投资款*(1+6%*n)*回购股权占本公司持有广东迪度全部股权的
比例-广东迪度或曾庆前已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投资方支付的现金补偿款(如有),
其中,n=本公司支付投资款之日起至广东迪度或曾庆前向本公司支付全部回购价
款期间的天数/365天,如投资方分笔支付投资款的,则前述期间相应分段计算。
若本公司选择继续持有股权,则广东迪度、曾庆前应继续履行业绩承诺,按
照本协议约定向投资方做出补偿。
资后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为其在《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协议及
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相关陈述、保证和承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本协议业绩承诺相关补偿及回购义务以及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共同及连带
地向投资方提供担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广东迪度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度营业收入比例均不高于10%),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2025年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605.54万元(2025年度单纯电芯贸
易收入及其他非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2025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均不高于10%),2025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2024年和2025年累计业绩承诺数为5,010.00万元,两年累
计未完成业绩承诺。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业绩承诺数 实际完成数 比例
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 —— -2,280.42 ——
非经常性损益 —— 0.00 ——
单纯电芯贸易收入占比高于 10%的部 —— 0.00 ——
分
扣除上述因素后的净利润 2,000.00 -2,280.42 ——
合计 2,000.00 -2,280.42 ——
项目
业绩承诺数 实际完成数 比例
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 —— -4,593.27 ——
非经常性损益 —— 12.27 ——
单纯电芯 贸易收入占 比高于 —— ——
扣除上述因素后的净利润 3,010.00 -4,605.54 ——
合计 3,010.00 -4,605.54 ——
注:公司将根据《<关于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之约定,执行后续安排。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