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 长久物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4:33: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累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此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
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议案》,公司与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票据池业务,业务开展良好,
未发生超过授权额度的情况。因 12 个月的授权期限已满,故申请再次开展票据
池业务,本次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协议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
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
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
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4 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
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
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据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
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用于支付承运商运费等经营发生的款项,
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
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
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
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
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
董事长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
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
银行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久物流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