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三、报告附件………………………………………………………第 11—15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397 号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硕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博硕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博硕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硕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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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硕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博硕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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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5.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50,36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60.34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003.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9,003.60
项目投入 B1 97,137.85
截至期初累计发 利息收入净额 B2 3,090.40
生额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B3 5,282.90
银行手续费支出 B4 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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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5,387.00
存款利息收入 C2 41.54
本期发生额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C3 884.34
银行手续费支出 C4 0.04
项目投入 D1=B1+C1 102,524.85
截至期末累计发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131.94
生额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D3=B3+C3 6,167.24
银行手续费支出 D4=B4+C4 0.5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45,777.3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477.35
差异[注] G=E-F 42,300.00
[注]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457,773,469.82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34,773,469.82 元
差异 423,000,000.00 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兴支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收益类 金额
签约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息日 利率
型 (万元)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 保本收
【CSDVY202515856】 7,800.00 2025/12/22 2026/6/29 0.80%-2.61%
圳龙兴支行 益
(机构客户)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 保本收
【CSDVY202515857】 7,200.00 2025/12/23 2026/7/1 0.79%-2.60%
圳龙兴支行 益
(机构客户)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 保本收
【CSDVY202515854】 5,200.00 2025/12/22 2026/3/30 0.60%-2.71%
圳龙兴支行 益
(机构客户)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 保本收
【CSDVY202515855】 4,800.00 2025/12/23 2026/4/1 0.59%-2.70%
圳龙兴支行 益
(机构客户)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 保本收
【CSDVY202513240】 4,680.00 2025/10/24 2026/1/26 0.60%-2.01%
圳龙兴支行 益
(机构客户)
中国银行深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保本收
圳龙兴支行 【CSDVY202513241】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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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类 金额
签约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息日 利率
型 (万元)
(机构客户)
MLSSCB01002“名利双 无固定到
广发银行深 收”W 型人民币结构性 保本收 期日,7 天
圳高新支行 存款(挂钩银行间 7 益 回购定盘
天回购定盘利率) 利率
MLSSCB01002“名利双 无固定到
广发银行深 收”W 型人民币结构性 保本收 期日,7 天
圳高新支行 存款(挂钩银行间 7 益 回购定盘
天回购定盘利率) 利率
合计 42,3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分别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9月24日,公司与子公司郑州市博硕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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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龙兴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支行
合 计 34,773,469.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本期未使用超募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累计投入 61,766.98
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提升公司的研发
实力和营运能力,均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尚
未实施完毕,暂时无法核算效益。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
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交易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的则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到期日止。在
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决议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未到期余额为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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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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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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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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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39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宋
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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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39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谢静欣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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