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8 证券简称:钧崴电子 编号:2026-01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
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
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12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
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拟担任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谈朝晖先生,于 2000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拟担任本公司 2026 年度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梁琼琼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制造业等。
拟担任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炯先生,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6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炯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业务
范围涉及的行业包括新能源、电子制造,消费品行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费用变化超过 20%的原因主要是 2025 年度集团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增加,致使审计实质
性及控制程序测试复杂度增加。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
作量协商确定安永华明 2026 年度审计报酬等具体事宜。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基于良好的合作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
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