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在任独立董事申嫦娥、张桂红、耿明、
吴振平、范红结、兰涛、德力格尔巴图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此页无正文,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
况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张翀宇 张 竞 高日明
李 劼 范红结 德力格尔巴图
吴振平 兰 涛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