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合
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本议案相关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68 号),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2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065,566.04 元,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到账。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988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以及经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山河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资 集资金 集资金
合计 65,540.00 31,606.56 26,408.36
注:“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2,606.56 万元,系根据募集资金净额
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以及银行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前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已将“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减
了 2,000.00 万元,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研究决
定将内部结构中使用募集资金的研发投入金额由 3,060.00 万元调减
为 1,060.00 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
推进,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
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
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研发设备及安装费用调减
单位:万元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序号 投资构成 拟调整金额
金投资 金投资
合计 6,000.00 - 6,000.00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因“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制时间较早,
在项目具体方案深化完善过程中,建设规划设计发生了变更,同时,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重新评估了研发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需求,拟
增加工程建设费的募集资金支出,相应减少研发设备的支出,以保障
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主要原因如下:
的需求,增加了研发中心的建筑面积,由原先预计使用建筑面积约
室和试剂室、材料室、档案室等区域,并且提高了层高标准,使得整
体工程量增加、建筑成本上升。
根据实验工作进展逐步购置研发设备,因此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发展情
况,重新评估了研发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需求,加强成本控制,优化设
备配置,适当调减研发设备购置的费用,将对应的募集资金调整为工
程建设的费用,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
的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本议案
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山河药辅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